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,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实现国家长治久安,我们欢迎广大师生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,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。对包庇、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,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。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。
举报内容线索:
(一)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行为。
(二)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、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。
(三)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威胁学生财物的行为。
(四)体罚、虐待、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行为。
(五)校内外欺凌行为。
(六)干扰、阻挠学校建设等行为。
(七)“校园贷”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。
(八)宗教、邪教宣传拉拢等行为。
(九)黑恶势力唆使拉拢在校学生从事违法犯罪行为。
(十)其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“保护伞”。
广大师生群众可通过当面陈述、信函、电话、网络邮箱或其他公布的方式进行举报。具体渠道包括:
四平市扫黑办举报电话:0434—3210110
举报信箱:spshbgs@163.com
举报地址: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1718号市委政法委扫黑办
吉林师范大学分院举报电话:0434—3602046
举报邮箱:jlsfdxfyshbgs@163.com
举报箱设在:第一教学楼三楼中间大厅
举报地址:吉林师范大学分院学生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