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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出服装使用及保管制度

2011-03-20 阅读次数:

一、服装管理员职责 
1.认真管理好服装帐目,分类保存好每件服装。 
2.严格履行借用手续,对到期归还的服装要负责督促归还。 
3.对还回的服装要进行认真验收,发现问题可以拒绝办理手续。 
4.对穿脏和损坏的服装要积极提出整理建议。 
5.积极向全校师生宣传演出服装的管理规定。 
6.做好服装库房的备品管理及卫生清扫工作。 
二、服装租借、管理制度 
1. 学校的演出服装,一律登记入账,由教务处统一保管,每学年教务处清点一次。 
2. 服装使用要遵守服装借用制度,认真填写登记手续。 
3. 服装管理员在接到《借用演出服装申请表》的通知后,方可借出服装。 
4. 演出服装准许学校举办演出活动时使用,各班排练节目时不准使用。校内使用须教务处主任批准,借用人要填写《借用演出服装申请表》,并经主办演出的部门领导同意后加盖部门印章,方可借用。 
5.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使用服装,如有损坏、污染、丢失等,按价赔偿。 
6.服装外借必须经教学主管校长批准,并收取一定租金。 
7.外借时手续必须完备、有借条、批准人签字,并按价留足押金,否则不准外借。 
8.借用单位或个人,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还,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从押金中扣出罚款;损坏、遗失者一律按价赔偿。 
9.罚金和赔偿款用于购买演出服装。 
10.归还服装要按管理员要求整齐放回原处,不准乱扔乱放。